自己写起诉状怎么写-起诉状撰写指南

2026-06-09 00:40:03 网络 3
民事起诉状 原告:张三,男,1985 年 4 月 12 日出生,汉族,住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小区 3 号楼 201 室,公民身份号码:110105198504121234。 被告:李四,男,1988 年 7 月 30 日出生,汉族,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某科技园 A 栋 504 室,公民身份号码:110105198807302345。 案由:一般侵权纠纷(侵权之诉)。 我在北京市朝阳区的楼上,今天傍晚七点三刻,出于邻居李四的装修噪音,把我的玻璃窗给震碎了。
这声音不是那种正常的装修声,是那种高频共振,像有人在专门砸你的窗户一样。我特意用了分贝测试仪的量了一下,目前的音量是 95 分贝,比标准噪音超标了一大截。
这不只是是声音大,是把人给震晕了。 我也知道,我们楼里目前都有隔音窗,但今天这窗户全是空的,直接就是薄铁皮蒙着的那种。法律条文里明明白白写着,违反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可咱们小区的物业说这是“施工流程”,说是为了省电,后来一看这窗户,连个把手都没有。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。我那个时候刚搬过来不久,家里刚买了个空调。下午 5 点,我ći着空调,预备调个温度。
突然,“轰隆”一声,那声音像是个庞大的锤子直接砸在玻璃上。我吓得赶紧跑,结局脚下一滑,脚底滑成了那个皮筋,直接摔进了空调房,玻璃全碎了。 至于赔偿,我也算过。按照北京天通苑区法院的标准,人伤鉴定下来是个三级伤残,医药费加鉴定费用得 5000 多,误工费大约 3000。
这还不够,连那可是个 500 块的护眼灯,今天全瞎了,拿着灯去照,都得抹黑。再加上我家里那盆君子兰,叶子都磕坏了。 今天我去法院立案庭,那个法官看着我的眼,问我是哪位,我说我是张三。他让我写材料,我手抖得了得,写都写不成。 起初,原告张三生活在地坛附近的居民楼里,被告李四住在旁边的写字楼。被告李四那天下午 5 点 30 分,当着邻居的面,把自家楼下的窗户全拆了重装,拆的是那种透明的,还是那种啥叫“防弹玻璃”的,听说是德国进口的,就是那种挺贵的那种。但拆完之后,被告又强行把窗户封起来,结局把玻璃震碎了。 这个“震碎”不是一般/平平的震碎,是那种硬生生把玻璃给震成了渣,玻璃渣还掉进我屋里了。
这明显是为了制造噪音。被告李四的装修,不只是是装修,这是违法的。法律上有个概念叫“违反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”。北京的人是讲究质量的,不是听个响儿就能砸窗户的。被告李四的行为,彻底就是针对张三这种住在楼上的人,专门搞破坏。 被告李四在拆窗的时候,就特意喊了声“给我这窗户砸个洞”,还在那边指指点点,说“你看,这还没砸完呢”。
这明显就是想吓唬我。我一看那窗户,也是那种啥叫“智能防盗门”的,就是那种带电子锁的,根本防不住这种硬砸。结局一砸,玻璃全碎,连个手都没有。 我特别清楚,被告李四在拆窗的时候,还特意把窗户封得严严实实,就是为了让声音传进来。我后来找物业,物业说是为了省电,后来一看这窗户,连个把手都没有。
这明显就是给张三这种住在楼上的人,专门搞破坏。 我特别清楚,被告李四在拆窗的时候,就特意喊了声“给我这窗户砸个洞”,还在那边指指点点,说“你看,这还没砸完呢”。
这明显就是想吓唬我。我一看那窗户,也是那种啥叫“智能防盗门”的,就是那种带电子锁的,根本防不住这种硬砸。结局一砸,玻璃全碎,连个手都没有。 我特别清楚,被告李四在拆窗的时候,还特意把窗户封得严严实实,就是为了让声音传进来。 最终,关于赔偿,我有充足的理由。我目前的状态,就是那个三级伤残,医药费加鉴定费用得 5000 多,误工费大约 3000。
这还不够,连那可是个 500 块的护眼灯,今天全瞎了,拿着灯去照,都得抹黑。再加上我家里那盆君子兰,叶子都磕坏了。 故此,我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,要求被告李四赔偿我的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8500 元。
要是被告李四在法院处理过程中,经法院调解书确认某种方案,我想那肯定不中,出于那明显是被告李四为了减轻自己责任而伪造的那个所谓“调解书”。 另外,被告李四还特别嚣张,在立案庭的时候,还故意把玻璃敲得粉碎,让法官都看到。
这明显就是要在法院面前摆架子。我特别清楚,被告李四在拆窗的时候,就特意喊了声“给我这窗户砸个洞”,还在那边指指点点,说“你看,这还没砸完呢”。
这明显就是想吓唬我。我一看那窗户,也是那种啥叫“智能防盗门”的,就是那种带电子锁的,根本防不住这种硬砸。结局一砸,玻璃全碎,连个手都没有。 我特别清楚,被告李四在拆窗的时候,还特意把窗户封得严严实实,就是为了让声音传进来。我后来找物业,物业说是为了省电,后来一看这窗户,连个把手都没有。
这明显就是给张三这种住在楼上的人,专门搞破坏。 我特别清楚,被告李四在拆窗的时候,就特意喊了声“给我这窗户砸个洞”,还在那边指指点点,说“你看,这还没砸完呢”。
这明显就是想吓唬我。我一看那窗户,也是那种啥叫“智能防盗门”的,就是那种带电子锁的,根本防不住这种硬砸。结局一砸,玻璃全碎,连个手都没有。 我特别清楚,被告李四在拆窗的时候,还特意把窗户封得严严实实,就是为了让声音传进来。 证据清单
1. 玻璃破碎现场照片(2023 年 10 月 20 日)。
2. 分贝测试报告(显示 95 分贝)。
3. 物业出具的关于窗户为“空玻璃”的证明。
4. 邻居李四在案发时(2023 年 10 月 20 日)使用了“智能防盗门”的照片(证明窗户无法有效阻挡噪音)。
5. 法院调解书(如被告李四承认事实或达成款项结算)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:张三(签名) 2024 年 10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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